多达16本的《罗马人的故事》(盐野七生著)终于读到第15本了。由于第16本算是个回顾和总结,因此(西)罗马帝国的历史帷幕也即将落下。越读到后来心情越压抑,读起来也就越慢。
曾经创造了辉煌文明的罗马的灭亡固然让人唏嘘,但是我不是罗马人,对于一个通过征服其它民族——虽然罗马对被征服者相对还算宽容——的帝国的灭亡,总还是能保持一颗平常心,这和读晚明史时的心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不过想到罗马帝国灭亡后取而代之的是长达一千年的黑暗中世纪,而且诸如宗教裁判所、猎杀女巫、十字军等等罪恶在罗马帝国灭亡、基督教崛起的过程中已经初露端倪,还是让人心情难以平静。
俗话说读史以鉴今,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常常不自觉地联想到后来的历史、乃至当下的世界,让人产生“历史是否在重演”的疑问,继而在心中发出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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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12年,罗马帝国皇帝卡拉卡拉发布《安东尼奥敕令》,赋予帝国境内所有自由民以“罗马公民权”。在这之前,只有真正的罗马人才有公民权,广大被征服国家或部族的人民只是“行省民”,只有在有限的情况下,比如部分臣服部族的首领、在罗马后备军团中服役满20年的退役士兵、在罗马城执业的医生或教师等才能“升级”为“罗马公民”。因此如果一个现代国家发布这样的政策,一定会被赞扬为“在保障人权、实践平等等普世价值的事业中的巨大进步与成就”吧。
而且根据罗马法律罗马公民是不缴纳直接税的,而行省民要缴纳收入十分之一的行省税,因此这项敕令无疑也是一项普遍性的减税“善政”,应该会得到更多的赞颂吧。
但是,正是这项政策为后来罗马的衰亡埋下了祸根(之一)。
虽然在当时世界中,罗马帝国算是商品流通相对活跃的普遍的国家,但是毕竟不能和现代商业社会相提并论。帝国征收的营业税和关税,无论是税率和实际税收收入相对都是比较小的,被称为“拾一税”的直接税是国家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一下子免除了所有人的直接税,无疑对国家财政收入是个重大打击。虽然卡拉卡拉皇帝在同时提高了遗产税和奴隶解放税的税率,但是这两项无论如何是无法和直接收入税相比的。而且卡拉卡拉后来的皇帝又很快纠正了卡拉卡拉的这个“错误”,将这两项税收的税率又降回了原来的水平。
国家收入减少了,但是由于蛮族的频繁入侵、与波斯的战争、内部的叛乱等等,后来的皇帝面临的需要花钱的地方却越来越多,国家财政没有钱了怎么办,只能征收临时税,然后临时税又变成了常设税,(看到这里总是会联想到明末的三饷、各种加征加派)。罗马帝国原本由开过皇帝奥古斯都建立的广税基、低税率的力求简化的税收制度变得越来越复杂,因此征税需要的官僚机构也变得越来越庞大、臃肿、征税效率却越来越低。从免除直接税开始,人民反而走上了税收负担越来越重的道路。
《安东尼奥敕令》的另一个重大负面影响是,本来罗马公民权还是一个有吸引力的“特权”,虽然需要担负服兵役的义务,但是可以免除直接税,而且只有罗马公民才有可能进入元老院。非罗马公民只有证明自己愿意接受罗马帝国这个“共同体”的“价值观”,愿意承担一定的义务,才能够成为罗马公民。这些政策对于罗马共和国和帝国前期同化被征服者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是,《安东尼奥敕令》之后,所有人不分种族和民族都是罗马公民了,而且一出生就是,这是一个普遍性的权力而不是特权了。到后来,昨天还在杀人放火、抢劫掠货的蛮族,只要获得罗马皇帝的同意在罗马境内定居——末期的罗马皇帝为了换取所谓“和平”也愿意这样做——也马上成为“罗马公民”了!
一项政策的长期负面影响可能需要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显现出来,而到其恶果完全被人所认识的时候,可能一切都已无法挽回。更可怕的是,受到这项政策影响的人可能永远也认识不到它的后果,而要留给历史学家来分析和叹息。尤其需要警惕的是那些颁布后广受好评的“好”政策。那些普遍受到非议的“坏”政策往往会被人用放大镜去检查,去找出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被及时废止、或者遏止其负面影响的对策也容易被提出和接受。但是一个政策被人普遍叫好的时候,它的负面影响往往会被人忽略,或者即使有人提出也会被政策的制定者和广大“受益者”所拒绝。
比如说当年在民族和宗教领域的“拨乱反正”,当初肯定是被广为赞颂的。但其是否也需要对后来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抬头负有责任呢?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另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当前很多国家都面临难民和非法移民的问题。如何看待难民和接收国之间的文化与价值观冲突?在接受难民的时候是否应该设定“遵守接受国的法律和文化传统”的前提条件,以及这样的前提条件和人权与人道主义考虑之间的关系。如果有一天欧洲全面接纳中东难民为公民,或者美国无条件赦免非法移民,这会是善政还是恶政呢?
(二)
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公布《米兰敕令》。《米兰敕令》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宣告罗马帝国境内所有宗教一律平等。即使以现代的眼光看,这个敕令在确立宗教自由和各宗教平等方面也是非常进步的。但是,君士坦丁发布该项敕令的主要目的是确立基督教的合法性。这只后,君士坦丁及其儿子君士坦丁乌斯通过一系列命令、政策逐步提高基督教会和教会人士的地位,直到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国教,并宣布其它所有宗教为“异教”加以禁止。由此确立了基督教在欧洲长达一千多年的统治地位。
而在《米兰敕令》之前,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内虽然也有很大发展,但是相比罗马传统的多神教信仰来说,依然处于非常弱势的地位,信徒占人口的比例也是非常少的。君士坦丁之前的戴克里先皇帝和制定了历史上最严格的打击基督教的政策。
但是根据盐野七生的分析,无论是戴克里先打击基督教还是君士坦丁及其后继者扶持基督教,目的其实都是一样的。罗马帝国的皇帝民意上只是接受元老院和罗马人民的委托行使权力。虽然历任皇帝或者由前任皇帝以收为养子的名义传位、或者世袭、或者由军队拥立,真正由元老院拥立的寥寥无几,但是这种“名义”对于皇帝确立和行使绝对权威、以及皇位的世袭制还是构成了一定的障碍。戴克里先和君士坦丁对于这个问题想出的办法都是寻找某个神明为皇帝的权威背书,通过“君权神授”将由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授予的权力变成由神明授予和支持的权力。只不过戴克里先找到的是罗马传统的主神朱庇特,而君士坦丁认为具有“指引人类走上真实信仰的道路”这个功能的基督教的上帝更加合适。我认为这个解释比起所谓“君士坦丁大帝受到神的感召”这样的说法要靠谱得多。
上帝是不会真的现身说法,能够传达神的旨意的是人世间的主教们。因此皇帝们不断地给予教会和主教们各种特权,而教会则给君士坦丁和狄奥多西都送上大帝的称号,又号召信徒们尊崇人间的权威——皇帝。皇帝和教会之间的合谋就这样成立了。
皇帝把基督教当做巩固自己权威的工具,但是这个工具可不是刀剑这样没有生命的东西,他是由无数人组成的、有生命的组织,它可不会甘心只是做一个工具。
公元392年,叙利亚东北部的天主教徒袭击并摧毁了犹太教的会堂。狄奥多西一世下令当地行政官员严格惩罚犯人,并令当地主教用教区费用重建犹太教会堂。米兰主教安布洛修斯立即向皇帝抗议,并逼迫皇帝通过公告撤回惩罚天主教徒罪犯的命令,由此宣告从此非基督教徒将无法获得与基督教徒同样的法律保障。之后,为了皇帝在希腊某地镇压暴动的时间,这位米兰主教更是逼迫狄奥多西在教堂前公开忏悔,由此宣告了教权对皇权的权威。七百年后,公元107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四世被迫前往意大利中部的卡诺沙向教皇请求原谅。当亨利四世站在大雪中长达三天三夜的时候,内心不知是否想过这个“君权神授”的戏码到底谁是最大的获益者?
(三)
公元303年,罗马皇帝戴克里先发布了第一道镇压基督教的敕令,之后又发布了多道敕令,强令基督徒改变信仰、没收教会财产、禁止基督徒担任公职等等。但是,抱持罗马传统多神信仰的罗马人对于宗教还是比较宽容的,当时东方的太阳神崇拜、古埃及的神都可以和奥林匹亚众神和平共处,帝国历史上还曾经有过一位皇帝即位前已经是东方某个城市(位于今天叙利亚)的太阳神祭司。因此有一些多神信仰的罗马人对于并未对社会造成实际损害的普通基督徒抱有同情的态度、而帮助他们藏身。
在君士坦丁乌斯皇帝后即位的朱利亚努斯是个醉心于希腊哲学的皇帝,他即位后取消了从君士坦丁大帝开始实行的一系列优待、扶持基督教的政策,比如取消了基督教神职人员和教会财产的免税特权的,因此被基督教会污为“叛教者”。朱利亚努斯曾发布命令将信奉基督教的教师轰出学校,但是这项命令却意外地受到了那些信奉“异教”,也就是传统罗马多神信仰的教师的反对,理由是担心把信奉基督教的教师赶走以后,信奉基督教的家长会因此不把学生送入学校学习。也有部分人认为该项违背了宽容的精神,因此即使在基督教徒子弟继续到学校上学的情况下,他们依然坚持反对皇帝的该项命令。
朱利亚努斯在位时间不长,随着他的死亡,他的“反基督教”政策也很快烟消云散,只不过是基督教逐步登上统治地位过程中的一个插曲而已。后来除了基督教以外的宗教一律被宣布为“异教”,异教的祭祀仪式被宣布为非法,举行此类的仪式的人将被处死;异教的神殿被摧毁或改建为教堂,神像被摧毁。我不知道此时有没有基督徒出来庇护“异教徒”,或者以“宽容”的理由为异教徒辩护,我认为恐怕是不会有的。从后来文艺复兴时代欧洲要从阿拉伯重新引入古希腊典籍的情况看,学校里的“异教”教师也一定都被赶走了吧。
当宽容的对象一朝获得权力,却把宽容抛至九霄云外的时候,这是又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吗?
基督徒大肆摧毁异教神殿、神像一千多年以后,塔利班在阿富汗炸毁了巴米扬大佛,ISIS炸毁了帕尔米拉古城移植。同样的宗教原因、同样的手法,历史又再一次上演,只不过用上了现代化的炸药。帕尔米拉作为罗马时代帝国东部的一个重要城市,也在书中多次出现。当在新闻里看到它被炸毁的新闻,让人不得不扼腕叹息。
多神信仰的罗马人都有自己家族的保护神,因此也会在家里设置祭坛,就像很多中国人家里也会供菩萨或者财神一样。当公开的异教祭祀活动被禁绝以后,这些私下的祭祀行为也遭到了禁止,无论是否是基督徒都不允许在家里祭祀上帝以外的神祗。
历史总是重复的。清朝康熙年间,罗马天主教会一改之前耶稣会教士溶入中国传统的现实主义政策,挑起礼仪之争,指中国传统的祭孔、祭祖为迷信和偶像崇拜。教皇发布禁令,禁止中国的天主教徒参加祭孔、祭祖仪式;禁止入祠堂行礼;不许在家中设祖先牌位等等。这当然与当时中国敬孔、祖先崇拜以及以宗族为社会基层组织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产生了严重的冲突。由于当时天主教在中国势力还很弱小,还不像罗马帝国后期一样占据了统治地位,这次“礼仪之争”的结果是雍正皇帝下令禁止天主教的传教活动。知道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才在洋枪洋炮的支持下重新获得了在中国公开传教的权力。
宗教本该是私人的事情。但是正如盐野七生在书中所说的“一神教的目的在指引人类生存的方式”。而今天仍然依循一、两千前写下的教条指引人类生存,这是否有些荒谬呢?而某些宗教不仅要依据这些所谓不可更改的信条指引自己信徒的生存方式,还要其它非信徒单方面的“照顾”、“优待”他们的这种生活方式,如此的宗教自由是否也有走偏的嫌疑呢?